近日,農業農村部、科技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水利部和中國科學院等7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提升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整體效能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
5月7日,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回答媒體提問時表示,《實施意見》重點聚焦8個方面,強調將科技創新放在農業現代化建設的突出重要位置,強化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地位。落實《實施意見》,要建立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提升推進落實機制,包括推動各級財政加強農業科技保障,發揮農業產業化基金、農業科技創新投資基金引導作用,撬動金融和社會資金投入。
到2035年建成運轉高效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
《實施意見》明確到2035年,建成運轉高效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使農業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涌現一批全球領先的農業科技領軍企業和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家農業戰略科技力量及戰略人才力量,顯著增強農業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能力,實現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的自主可控,使農業科技創新整體水平居于世界前列,為農業強國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意見》聚焦提升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整體效能,通過系統部署、優化布局,整合各級各類優勢科研資源,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突出進一步全面深化農業科技體制改革,破除阻礙農業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障礙,不斷激發創新動力,提高創新效率,切實以高水平農業科技自立自強支撐農業強國建設。
前述有關負責人表示,加快提升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必須堅持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切實解決好各自為戰、低水平重復、轉化率不高等突出問題,依靠改革激發創新活力。同時,要堅持農業科技的公共性、基礎性、社會性定位,推動政府與市場的有效結合;以產業需求為導向,促進農業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的深度融合;尊重農業科技創新的特點和規律,創造性地統籌謀劃推進;以人才引領發展,充分發揮農業科技人員的積極性。
加快培育壯大農業科技領軍企業
《實施意見》強調充分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統籌創新資源,強化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地位,構建梯次分明、分工協作、適度競爭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
在《實施意見》重點聚焦的八個方面中,前三方面內容均與農業科技創新的主體相關。
具體來看,一是強化相關科研院所、高校科技創新核心使命。優化定位布局,中央級涉農科研院所要服務國家重大需求,地方涉農科研院所要著力支撐區域發展,涉農高校要強化為農服務使命。
二是加快培育壯大農業科技領軍企業。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保障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著力培育農業科技領軍企業。
三是優化農業科技創新組織機制。完善農業科技創新布局,健全科技任務來源機制,優化科技任務組織實施,面向用戶和市場開展評價反饋。
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科技領軍企業是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和發展新質生產力的主力軍。后續將推進落地的舉措包括構建農業科技領軍企業培育庫,培育一批龍頭型、高速成長型和潛力型農業科技企業;提高企業參與涉農科研項目比重,產業應用導向明確的項目原則上都交由企業牽頭,大幅提升企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項目的比例。
此外,將高質量建設農高區和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農業農村部企業重點實驗室,支持企業建設中試試驗基地。組織農業科技金融高端對話和農業科技創投大賽,持續推進農業科技金融產品創新;強化知識產權保護與創新服務,縮短重大科技成果審批周期。
《實施意見》還提出了建強農業科技人才隊伍、提升農業科技條件支撐能力、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動農業科技高水平開放合作和改善農業科技創新生態等方面的具體舉措。
發揮農業產業化基金、農業科技創新投資基金的引導作用
對于推動《實施意見》目標任務落地見效,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要在中央科技委領導下,建立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提升推進落實機制,細化任務分工,強化工作調度,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部委層面,加強農業農村部與各相關部門的部際協調,集聚各方資源力量,緊扣產業需求,解決好農業科技創新重大問題,建強國家農業科技戰略力量。要圍繞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健全區域農業科技協作機制,加強聯合攻關和成果共享。
省級層面,推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結合實際建立農業科技管理協調機制,加強省級農業農村、科技、教育、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財政、水利等部門間的協調聯動,優化各級涉農科研機構功能定位,推進農業科技力量協同攻關。建立省級農業科研機構創新能力和省域農業科技創新效能監測評估制度,提升區域農業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
此外,還要推動各級財政加強農業科技保障,發揮農業產業化基金、農業科技創新投資基金引導作用,撬動金融和社會資金投入。優化科研創新生態,加快品種權等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設,形成激勵原始創新的良好外部環境。
校對:祝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