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陽光股份(000608)披露2024年年報及系列公告。報告期內,陽光股份實現營業收入3.68億元,扣除托管費收入及其他、同一控制下業務的期初到合并日收入后的營業收入為2.78億元。歸母凈利-1.29億元,較上年同期減少虧損43.19%。虧損原因主要是市場環境的持續影響,公司持有的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下降。
因2024年度的利潤總額、凈利潤、扣非后凈利潤為負值,且扣除后的營業收入低于3億元,陽光股份于4月21日停牌1天、22日開市起復牌且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變更為“*ST陽光”。
現階段,對于陽光股份而言,最重要的任務是確保2025年營收達到3億元,從而保住上市地位。對此,公司在股票停復牌公告中重點提出力爭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具體措施,一是改善存量基本面,聚焦主營業務,提升存量項目的出租率和出租單價,提升經營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快盤活公司閑置資產,回流資金。
二是發力增量項目,聚焦同行業優質企業,重點關注大灣區以及周邊城市核心地段的優質商業項目,聚焦中小型存量商業項目,擴大商業運營項目規模,提升公司整體品牌價值,增加營業收入。
三是發展新質生產力,通過并購重組的方式加快布局戰略性新興產業,探索通過與外部機構共同設立并購基金、合資公司等方式,收購具有發展潛力的優質并購標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司披露的《營業收入扣除情況的專項審核意見》中,“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為8299.89萬元,結合《關于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追溯調整財務數據的公告》,可以看出這就是去年新承租的沙井京基百納廣場被陽光股份接手之前的收入。這意味著,在整體出租率與租金水平保持基本穩定的情況下,該項目2025年預計能為上市公司貢獻約8000萬元的增量收入。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3.8條:上市公司因觸及本規則第9.3.1條第一款規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后,實際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情形相應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報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本規則第9.3.12條第一項至第七項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陽光股份2025年扣除后營收如能不低于3億元,便可向深交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也就是在2025年年報披露后“摘星脫帽”。